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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塔湾校区敏学楼卫生间及窗户修缮工程项目成交公告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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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南 2026-07-16 1.06MB 业主: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关联招标: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塔湾校区敏学楼卫生间及窗户修缮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内容简介

政府采购项目工程类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项目名称: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塔湾校区敏学楼卫生间及窗户修缮工程项目项目编号:LNJC20260508005编制单位: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目录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塔湾校区敏学楼卫生间及窗户修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一章供应商须知4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19第三章图纸、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140第四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161第五章评审办法162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1731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塔湾校区敏学楼卫生间及窗户修缮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塔湾校区敏学楼卫生间及窗户修缮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7月14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LNJC20260508005项目名称: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塔湾校区敏学楼卫生间及窗户修缮工程项目预算金额:2,882,99945元(含暂列金205,00000元)最高限价:2,882,99945元(含暂列金205,00000元)采购需求:1、项目单位:中国刑事警察学院;2、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4、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5、项目概况: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塔湾校区敏学楼卫生间及窗户修缮工程项目主要包括卫生间的整体修缮、窗户维修,地面及沥青路面修补恢复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6、计划工期:总工期36天。2026年7月15日-2026年8月20日(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7、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省、市等现行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符合设计要求。需落实的采购政策内容:1、按照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本包组不允许联合体参与磋商。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2(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实行电子注册证书且已明确原纸质注册证书作废的省份,须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辽宁省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须按《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及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执行,否则提供的电子证书无效;辽宁省省外的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须按所在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政策文件要求执行,否则提供的电子证书无效。)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6月30日至2026年07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可通过邮件形式将报名信息发送至我公司邮箱,通过邮件方式将采购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也可到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场购买。方式: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将下列报名信息(报名信息除电汇截图、营业执照复印件可为附件,其他内容在邮件正文以文字形式填写)发送至liaoningjinchang@yeahnet邮箱: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所报项目名称,并附采购文件费用电汇截图、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适用)(收款单位: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太原街支行;账号:06192001040017846;汇款摘要: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塔湾校区敏学楼卫生间及窗户修缮工程项目,须报名单位公对公进行汇款),无需提交其他报名材料。售价:人民币50000元/包,售后不退。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14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1楼会议室五、开启时间:2026年07月14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楼会议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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